湖南独生子女补贴发放单位的认定,芙蓉、天心等区发放细节有差异!

最后更新:2026-08-12 05:27 出处:美国IFC试管婴儿中心 阅读:8788

湖南独生子女补贴发放单位的认定

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规定,对于在自愿选择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办理了独生子女证之后可以到相关部门进行补贴的领取,根据夫妻单位性质的不同,独生子女补贴的领取部门也有所不同:

单位性质 发放单位
双方均有工作单位 由双方工作单位各负担一半
一方有一方没有 由有工作单位一方的工作单位支付
均无工作单位 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支付,所需费用由各级计划生育经费分担。

即使是在湖南省内,各个区的独生子女补贴领取流程都不一样,如芙蓉区、天心区、开福区等地都有细微的差别,具体的补贴规定可以咨询当地计生部门。

2021年湖南独生子女补贴详细政策

根据国家计划生育以及《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于符合独生子女补贴金领取的家庭实行以下发放标准:

  • 1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本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 2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 3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自己生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 4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 5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前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金具体办法和扶助金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次修订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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